杭州的朋友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知道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流程,会走很多弯路,浪费很多时间,这里小边整理了贷款流程,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一、贷款申请
职工根据不同类型的住房向委贷银行申请贷款。
二、贷款受理
(一)公积金中心或委托贷款银行应当对申请人的贷款条件、申请材料、申请金额等内容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查;
(2)初审通过后,委托贷款银行邀请申请人进行面试,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贷款用途、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并建立面试记录;
(3)初审、面试符合规定的,委托贷款银行受理贷款申请。
三、贷款审批
(一)职工贷款申请由委托贷款银行受理的,委托贷款银行应当及时报公积金中心审批。
(2)公积金中心应当自贷款受理或者收到委托贷款银行提交的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公积金组合贷款需经委托贷款银行批准。
(3)因特殊情况不能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的,经公积金中心负责人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应当告知申请人延期的原因。
(四)职工贷款申请未经批准的,公积金中心或委托贷款银行应当告知申请人原因。
四、签订合同
职工贷款申请获得批准的,委托贷款银行应当通知借款人办理签字手续。借款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担保人、委托贷款银行、公积金中心应当共同签订《杭州市公积金个人住房担保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担保贷款合同》)。借款人还签署了贷款凭证。
五、贷款审核
中心收到房屋抵押权证后,进行贷款审核,贷款条件如下:
(1)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贷款条件为:完成并收到《预告登记证》,房地产已申报结算。
(2)现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的,贷款条件为:完成并收到《房屋其他权证》,房地产已申报结算。
(3)属于二手房、房改房等贷款的,贷款条件为:收到《房屋其他权证》。
六、贷款发放
委托贷款银行应当按照担保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条件,审核无误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按照合同约定的账户转账。
(1)申请商品房贷款(含经济适用房)的,贷款资金直接转入指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监管账户。
(2)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贷款资金以借款人名义转入委托银行的房地产中介公司监督支付账户。
(三)申请住房贷款、拆迁安置住房贷款的,贷款资金转入借款人银行存款账户。